熹平二年,春。
凉州,陇西郡临洮县,董氏祖宅。
董牧蹲在院角的老榆树下,手里捏着根刚抽芽的柳条,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着泥土。
三岁的身子裹在小小的锦袍里,圆滚滚的像颗刚滚出灶膛的糜子馍,可那双眼睛,亮得不像个寻常孩童——此刻正盯着不远处那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少年。
少年叫庞德,今年七岁,是上个月才被父亲董卓领回府的。
听说他爹是段公麾下的死士,去年战死在湟中,兄长庞柔已自立门户,只剩下这个幼子,董卓便把他接来董家,说是“给阿牧做个伴”。
庞德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,正笨拙地给院角的战马刷毛。他比董牧高出一个肩膀,胳膊却还细细的,握着毛刷的手骨节分明,透着股不属于孩童的沉稳。
董牧知道,这就是未来那个能与关羽大战的“白马将军”,只是此刻,还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少年。
“庞德,”董牧开口,奶声奶气的,却透着股认真,“那马左后腿有点跛,你刷轻点。”
庞德愣了一下,放下毛刷,蹲下身仔细看那匹河西骏的左后腿。果然,脚踝处有块淡淡的淤青——是昨天训练时被别的马踢到的,连马夫都没注意到。
他抬头看向董牧,眼里闪过一丝惊讶:“你咋知道?”
董牧晃晃手里的柳条,指着马的站姿:“它站着的时候,左后腿总往外撇一点点。”
这是他前世在马术俱乐部学的皮毛,此刻却成了“神童”的佐证。庞德哦了一声,没再多问,只是换了块软布,轻轻擦拭那处淤青。
他爹生前教过他:“在董家,少说话,多做事,将军待咱们不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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