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锦卿瞥了面前的盘子一眼,探寻地看向对方。

    对方立马展颜一笑“刚刚见你看了那边的寿司好几眼了,我看着也不错,食材挺新鲜的,就帮你拿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这是观察她很久了?

    安锦卿问“我们认识吗?”

    “我叫林以安,大家都习惯叫我林二少。我刚刚听到安盛的盛总似乎叫你小锦?真是个好名字。既然我们都知道对方名字了……”林以安问,“现在算是认识了吗?”

    安锦卿问“有事吗?”

    林以安道“没事就不能聊聊天,交个朋友吗?”

    “如果没事的话,那我就失陪了。”安锦卿说着,就站起身。

    林以安却突然拦住她的去路“这么急着走做什么?盛总现在忙着呢!可未必会有时间理你。”

    安锦卿沉下了脸“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林以安突然将手伸向安锦卿,安锦卿受惊之下,偏头就想躲,结果脚下一崴,差点跌倒,被对方一把揽住腰给搂了回来。

    林以安的手,顺势擦过她的脸颊,挑起了她的耳环,轻笑出声“这钻石未免也太小了点。盛总看着也不像这么小气的人啊!怎么连件像样的珠宝都舍不得送给你。要不,你跟了我算了吧!”

    安锦卿甩开他的手,冷冷地看着他“你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林以安道“我什么意思?我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?你把盛阳甩了,跟我吧!他能够给你的,我一样能够给你。我还比他年轻,比他帅,怎么算,你都不吃亏吧?”

    安锦卿大致听明白了,他这是将自己当成盛阳不知道多少任的女朋友了,还是用过就扔的那一种?

    她今天的确穿得素雅了一点,身上这件礼服本来就很素,除了一对钻石耳环,她也没有戴其他的首饰,在一群珠光宝气的男男女女中,她好像是有些寒酸。

    安锦卿不禁觉得有些好笑,一是因为现在的人都是认衣服不认人,凭借穿着就断定对方的价值,二是因为对方的愚蠢。

    别说她不是盛阳的女朋友,若她真的是,他就敢跑来挖盛阳的墙脚,也不怕被盛阳打断腿?

    对于这种天真又愚蠢的富二代,安锦卿连一个眼神都懒得多给,绕到另一边,就要走出餐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