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擎夜读>都市>生于未时 > 第七十八章 归去来兮(十八)
    从房间这头走到另一头,横着是六步,如果竖着,是五步。差不多算个正方形。

    江海已经绕著走了112圈,2464步。他走得很慢。这差不多花了他一上午的时间。

    屋里阴凉,他还是热出了汗,身上宽大的短袖单衣腋窝、后背已经浸湿了。凉凉的贴在皮肤上,像一条滑腻腻的甩不掉的蛇。

    他不该这样剧烈活动的。伤筋动骨一百天,他才刚过了二十天。然而,再要让他继续一动不动给躺在床上挺尸,他怕自己会就算骨头接上了身子一定也发成了霉球。

    从医院转到这里,已经是第三天了。他依然看不出这是什么地方。

    屋外是一个僻静的小院,几乎没有人,除了一天三顿送饭的人。

    窗户上装着铁栏杆。那铁棍其实不算粗,他使点劲也可以掰弯了。可见带他来的人没真想怎么限制他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没去做这个尝试。

    一方面不想再节外生枝,另一方面,他那些刚接上的骨头也经不得这样的折腾。倘若为了不确定的结果去冒这个险,到时候即使逃出去,而伤势加重,也很容易被逮回来。那就太不值当了。

    得不偿失这种小算盘,他以前很少去打过。因为不需要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,他并没有经历过太多挫折或打击。所谓跌宕起伏的人生都只是书里别人的故事。

    父母单位效益不错,他很小就知道即使上不了大学,他也可以被招工进厂,干着一份不轻不重的活儿,挣着不多不少的工资,日子一样可以活得有滋有味让人羡慕。

    他的成绩不错,但也不算多突出,考大学肯定费点劲。

    好在父母从来也没对他有“必须出人头地光耀门楣”之类的期望,所以他一向过得比较潇洒。

    在单位食堂做厨娘的江妈经常会带回来外面难买的食材。于是大碗吃饭、大块吃肉成了这家子的家风。没有什么是一顿红烧肉解决不了的。这倒也正好契合了他心中那快意恩仇、大碗酒肉的江湖天地。

    他读过很多,喜欢那种情绪大开大合的现代诗歌,偶尔自己也写。学生时代他学过吉他,但后来放弃了,改敲架子鼓。因为觉得那种全身每根汗毛都要律动起来的运动才让人舒坦。

    在北城,他身边总有一群同龄人跟着,有男有女。

    他很拽、也很放得开。

    江川是个小城,北城是个江湖,江海是个人物,一个本不拿自己当回事却被别人当回事的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