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擎夜读>修真>日出有妖 > 另一个人
    丁浔是鹿妖,本身是食草动物,不具备嗜血的天性,一直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。

    人类世界里有变态杀人狂,妖怪的世界里也有,他小时候是在妖境长大的,在他幼儿的记忆里妖怪蚕食同类是因为饥饿,他从来没见过有妖杀妖只为了折磨取乐。

    妖怪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生物。

    就像小时候的他,那时候他只要吃饭睡觉就行。可自从成年后进入人类社会,他开始学会了七情六欲,学会了其他类型的取悦方式。

    他在进入城市之后才学会了杀人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是什么出了问题,大概是因为这座像是钢铁森林一样的城市,在霓虹灯光和鳞次栉比的水泥大厦里隐藏再多犯罪都那么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丁浔的利刃是他的骨刺,坚硬程度远超人类任何的铁器,一击不够,他左手也幻化成利刃的样子企图一刀捅进余书的脖子给她致命一击。

    他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一个三阴府的应捕人。

    “我想要被人记住。”

    这时一把伸缩刀格挡住他,赵曜突然出现在他眼前,用伏妖血写成的流刃硬生生割断了丁浔的右臂。赵曜在这种情况下马上判断出形式,他的手臂还现在余书的肚子上,为了不让余书失血过多,赵曜第一反应是剁了丁浔的右手。

    但也错失了杀了丁浔的最佳时机。

    赵曜竟然在极限的情况下学会了画流刃符。

    “我终于见到你了。”丁浔断掉一只手,但好像感觉不到疼,看到赵曜之后笑了下。

    赵曜带着余书后退,他把余书交给刚赶来的黑豹,以一个守护的姿势站在余书面前。

    他的黄金瞳亮起,脖子上的锁妖环突然发红,给他身上增添了不少暴戾的气质。黑豹本来想帮忙,突然感受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压力,像是一座大山突然出现在半空中,无差别朝每一个妖兽进行碾压。

    赵曜张开了自己得神识。

    丁浔的牙齿开始发颤,他大口喘气,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招来了一个什么样的怪物,“你竟然有自己的神识?”

    一个混种竟然有神识。

    黑豹膝盖一软咬了咬牙尽量不受赵曜影响,但妖兽间的压迫那样不讲道理。他竟然一时间没法站起来,余书捂着自己的腹部,这时候不顾自己的伤势,一手揪住黑豹的领子命令道:“摄像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