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墨一连在山上待了三天,期间他也有观察过,这里的人由于技术落后,是真正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由于贫穷,夜里连点烛火的人都没几家,一旦黑幕笼罩,整个山野就静的厉害,若非京墨经历过末世,在这寂静的夜里,也得心生恐惧。

    京墨在山上的第三天,就差点撞见进山的年轻人,这三人结伴而来,看相貌也不到二十岁,许是因为经常劳作的原因,这几人皮肤呈健康的麦色,身材也十分瘦条,背着草篓,说说笑笑的。

    京墨藏在树后,不巧听到几句话。

    这让京墨惊奇,这几人说话的口音竟类似于南方的古粤语,因着京墨就是南方人,所以多少听懂了些。

    京墨不由幸运,他不敢贸然下山的原因也在这,先不说他装扮奇怪,如果连话也不会说,铁定会被村民当做异类抓起来。

    既然能听懂这里的话,京墨当晚便下了山。

    他趁夜摸进一户人家,偷了人家晾在院子里的两套衣服,留下一条金项链作为交换,在犬吠声将主人吵醒前离开了村子。

    等衣服穿上身,才觉得短了许多。

    这是一身竖褐,农村的人穿着方便劳作,当时京墨只大概比了下,倒没太过考虑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如今手腕和脚腕都短了一截,但好在其它地方合适。

    此时此景,也不容京墨挑剔。

    又过了两日,京墨吃过早饭,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,只是刚走出去不久,就被一只兔子给撞了。

    这只傻兔子撞在他脚上,冲击力很大,当场就撞晕。

    京墨登时就乐了。

    守株待兔的故事没少听,却是头一回碰上搞碰瓷的兔子。

    京墨刚把兔子提着耳朵提溜起来,前方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
    一个年约二十岁,面容白净,身体高挑,穿着灰白色竖褐的青年手持弯弓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一照眼,京墨当时就被那双眼睛震了下。

    很漂亮的一双杏眼,圆而亮,尤其是眼尾下的一颗红痣,更是点睛。